一个以自己真实故事改编的文章

《戒指上的爱人》我喜欢水泥混筑的城市,掩不住的霓虹,于是我一个又一个城市的漂流。不同的时空,相同的色彩。
今夜,我在陌生的城市。这样很好,陌生是我的面具。我不需要别人的熟知。沉重的夜,沉寂的黑,唯见指间烟丝的蔓延,吐出的烟圈似黑夜中的精灵。听说爱情的伤害是心脏的皱纹。我的心不在是年轻的了,没有新鲜血液的注入,它的跳动是那样的艰难。心还是要跳的,一样的重复。因为我发现我并不厌恶生活,只是厌倦了爱情而已。
那个城市有着我的千年情结,像高深的魔法师对我许下深深的咒语,我想逃,可总也逃不出。
夏日的高温是爱情的催化剂。我恋爱了。没有任何预兆就这样轰轰烈烈。我从未想过爱情的味道是这般神奇。我的爱人——张达明,一个优质男人。他有着让我窒息的力量,相拥而眠时,十指相扣的安全让我感觉自己是个幸福的小女人。“宝贝,好好睡觉,我上班了”。每天的早安吻之后是他忙碌的工作。而我则会等到第一缕洒落在屋里的阳光把我叫醒。心情好时会去街上狂买一大堆东西,也喜欢抱着垃圾食品对着电视看一些感人泪下的故事。每天静静的等着他回来。达明说他只要我属于他,于是我辞职了。日子就这样循环。虽说平淡可也是甜蜜的。
那夜的激情之后,达明咬着我的耳朵说“明年的生日,我们

结婚。”那一刻的我幸福得想哭。达明小心的给我带上钻戒,“我要拴住你,我的宝贝。这一辈子你逃不掉的”。就这样,我成了待嫁的新娘,快乐的美丽的。我以为幸福可以这样简单,可我还没细细品味的时候,它就从指间溜掉了。无声息的。

森是我们的新邻居。那天他刚搬来,礼节性的认识。
“你好,我是你的邻居——森。”
“很高兴认识你。”
。。。。。。。
不否认在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被深深的吸引了。他的眼睛清澈而明亮,是很有活力的类型。我甚至能闻到他小麦肌肤中阳光的味道,就像早晨让我醒来的那束阳光。
达明似乎和他很谈得来,知道森是网球陪练后给我办了张贵宾卡,坚持要我去呼吸新鲜的空气。他总说:“宝贝要健康哦,要长长久久的哦。”我笑笑。
达明的工作越来越忙了,我总是避免和森的相遇,所以很少去俱乐部,而森的热情一如当初,经常邀请我和他一块儿去。渐渐的,我撤消了我的防御系统。森的确是个健谈的朋友,有时,我也会请他到家里尝尝我做的薯式蛋塔,诱人的美味总让人想起那神奇的国度。我们的相处是平静而快乐的,但我们都不约而同的回避达明,回避我和他的爱情。

圣诞了,我想和达明过个浪漫的节日,可他说公司加班,我不停的按遥控板来发泄自己的不满。自从达明升为部门经理就少有时间陪我了。想起了森,在做什么呢?也许有个浪漫的约会吧。试图给他电话,却在最后一个数字上暂停了。空空的屋里只有我的孤独,想念达明的拥抱,想念他手掌的温度,也会闪现森的笑容。
--摘自513论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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